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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阳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交易指引

发布时间:2026-03-27 阅读次数:

安阳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交易指引

定义及适用范围

定义

不属于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》(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)的工程项目以及未达到《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(2020年版)》豫财购[2020]4号文件规定的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

适用范围(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

1.市级预算上50万元以下,县级30万元以下的货物、服务;

2.预算6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;

3.其他未达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要求和限额标准的项目;

4.鼓励非财政性、非国有资金项目及限额以下零星采购项目自愿进入平台交易。

交易程序

1.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注册登记;

2.下载文件模版;

3.编制招标(采购)文件;

4.在平台门户网站发布公告;

5.投标人下载招标(采购)文件,上传投标(响应)文件;

6.在共享服务大厅组织不见面开标;

7.在共享服务大厅组织评审;

8.在线公示结果;

9.交易过程留痕电子化归档。

各方职责

交易平台

交易受理、现场管理、专家抽取、见证服务、档案管理及数据归集、系统维护等服务工作。

招标人

项目的责任主体,应通过“三重一大”决策程序,合理确定项目控制价、技术参数及采购人需求,交易结束后,与成交人订立合同,并按照“一项目一档案”原则将交易资料进行收集和归档。

代理机构

招标前期策划与咨询;文件编制与发布招标公告;开标、评标组织;协助定标与发出中标通知书;资料归档与备案。

投标人

在交易平台如实填报信息,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。按时参加线上不见面交易会。

履约

履约

投标人如有成交后放弃、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诚信行为的,招标人可以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约定予以处理。